(一)招生时间: 2013年6月20日-30日
(二)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公告
各幼儿园应于报名前一周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同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公告应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2、预报名登记
各幼儿园应于6月10日—19日期间,认真详细做好预报名登记工作。要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家长来访接待工作。
3、办理报名手续
各幼儿园应于6月20—22日公布录取名单。适龄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持户口簿、免疫证、健康证等有关证件,携带孩子到幼儿园报名。幼儿园应仔细核对有关证件,确认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幼儿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